2013-05-24 09:05:05 文章来源:淄博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年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数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笔试成绩最终划定。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所有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取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公告将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上进行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及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上公示。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人发[2007]128号文件和淄编办[2006]64号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2302583 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处
监督电话:0533-2791826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301469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2013年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2: 2013年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2013年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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