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4 10:18:2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度教育部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公告(2)
四、成绩合成与考察人选的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 无专业考试的职位: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有专业考试的职位: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35%+专业考试成绩15%
面试和体检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五、其他事项
1. 请考生发送确认邮件到gwyc@moe.edu.cn,邮件名称为“xxx(考生姓名)已仔细阅读面试公告”,邮件内容为“xx职位xxx(考生姓名)考生确认准时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在京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注明在京联系号码(手机)。
如放弃面试、专业考试,须于5月26日(星期日)前传真书面声明至教育部人事司(传真:010-66096306)。未书面声明自行不参加的,将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2. 请考生参加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3.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并于报到时提交工作人员。
4. 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食宿、交通等费用考生自理。
5. 教育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北门临辟才胡同)。
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将及时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主页右侧 “人事司”栏目中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10-66096306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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