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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莱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05-30 09:39:35 文章来源:莱州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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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莱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莱州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卫生类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限研究生学历岗位和其他岗位的体检时间为6月5日;西医医师、护理岗位的体检时间为6月6日。

  参加体检人员务于当日上午6:45前(过时不候)到达莱州市人才市场(总工会院内)楼下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并参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有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逾期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体检费用(约500元,多退少补)自理(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暂由个人垫付),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缴,根据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交付给体检医院。

  3、要根据体检操作手册和体检医生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项目。

  4、参加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严格程序,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6、弃权人员须写出书面材料(含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并由本人签字。莱州市外的考生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7、参加体检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0535-2222633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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