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5 09:17:03 文章来源:山东女子学院网站
2013年度山东女子学院校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女子学院校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高校卫生事业,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
4、工作态度端正,作风严谨,富于团结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
工作岗位招聘数量岗位条件
中医1人1、中医学科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中医学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临床工作或进修经历。
3、具有急救技能并有相关资质证书。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报酬、待遇和管理等方面,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