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8 14:54:34 文章来源:单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3年单县法院、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报名资格等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2013年7月15日?2013年7月23日。公示期7天,遇节假日顺延。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五、聘用办法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省外高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根据鲁人办发〔2007〕163号文件,到省、市办理有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在单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
六、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2013年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考的具体工作。在整个招考工作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公开,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七、严肃纪律
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个招考过程的监控,彻底杜绝舞弊徇私现象。考生信息、试题命制、考试过程以及成绩汇总、公示、考场监督、体检等所有环节,县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全程参与监督。对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商议解决。
报名电话:18264076789
咨询电话:人社局 18264085855 法 院 15898666930
检察院 15806759518
监督电话:15865108628 4395980
附件: 1、法院招考计划表
2、检察院招考计划表
单县公开招考法院、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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