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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2)

2013-06-11 15:47:29 文章来源: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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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2)

  笔试考务费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持《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6月16日至20日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原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楼,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和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应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内含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6月 30日上午 9:00-11:00

  应聘人员于2013年6月28日9:00—29日17:00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的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教育类岗位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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