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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06-18 16:50:21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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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应聘高级岗位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交纳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贴有2寸近期免冠照片的《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详细个人简历各一份。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科研水平、表达能力、教学方法等,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36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07室)。

  联系人:吕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93075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齐鲁师范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齐鲁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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