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17:51:42 文章来源:潍坊高新区网站
(四)资格审查: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测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说课。
(二)说课。按学科组织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授课能力水平及相关基本技能。说课成绩由考官当场判定,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百分制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当场宣布,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说课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相关事宜
(1)笔试费40元,说课费70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潍坊高新区教育网(http://www.wfgxedu.com)发布的最新信息。
笔试、说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高新区教育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原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试用期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有关笔试、说课、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潍坊高新区教育网。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6699号创新大厦主楼815室。
咨询电话:0536-8786675;0536-8861173。
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