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09:30:25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济宁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辅导员及会计岗位的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济宁学院网站(http://www.jnxy.edu.cn/)和济宁学院人事信息网站
(http://rsc.jnxy.edu.cn/)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座谈、调档或考察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省属事业编制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还享受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组织人事部(处)
邮编:273155
联系电话:0537-3196038转81 联系人 :张老师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进行。
济宁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2:济宁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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