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5 11:21:09 文章来源: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考试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知(2)
(3)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报到证。
(4)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介绍信中应注明同意报考201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6、招聘简章要求的报考岗位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用A4型纸复印,开具的相关证明留存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必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2013年利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0546—5680621
附:2013年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表.xls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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