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5 17:09:18 文章来源:商河县政府网
2013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80162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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