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9 11:01:23 文章来源: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应聘教育类中小学教师考生,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目前初级中学现行教材。重点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功(粉笔字、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思想、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教学方法、举止仪表等。
应聘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特点,统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若干个评委会, 评委从业务能力、专业水平、仪态仪表、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确定。
面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教育类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体检项目进行。
其他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政审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内容按招聘单位性质及上级规定要求确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政审。
对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应聘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派遣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七、领导、监督
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九、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信息、考试成绩均在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mrsj.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登陆查询。
十、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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