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2 15:38:36 文章来源:青岛城阳人才网
2013年青岛城阳区街道管委会选聘社区大学生工作人员简章
为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知识化、专业化、技能化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城阳区城区街道管委会面向全区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一批社区大学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人数共10名。
二、岗位性质
选聘的大学生到基层社区一线工作,用人单位为社区。
三、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城阳区户籍;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全日制学历专业为建筑类、建筑学类、城建规划类、土木工程类专业;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根据基层社区一线工作实际需要,此次选聘的社区大学生工作人员均为男性;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身体健康,愿投身社区工作。
四、聘用待遇
社区大学生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为2200元/月(含各项保险自行投保)。试用期满,经用人社区考查合格,由社区与大学生本人签订《用工协议》,工资待遇3000元/月,并由用人社区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
四、选聘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如岗位数量与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