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15:10:21 文章来源:龙口人事人才网
为了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拟遴选部分高中、义务教育段(包括初中和小学)优秀教师到龙口市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 遴选范围
山东省内各市、县(市、区)事业编制的高中、义务教育段(包括初中和小学)专任教师。
(二) 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学工作年限满3年;
3、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业务能力突出,在任教学科领域具有引领能力,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称号或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表彰奖励;
获得地级及以上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称号或地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表彰奖励的,经龙口市遴选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符合遴选学科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遴选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计算机
三、 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日8:30至8月10日17:30,龙口市行政中心73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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