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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市中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人员简章(2)

2013-07-24 17:16:19 文章来源:济宁市中区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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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市中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人员简章(2)

  2、报名结束后,各职位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共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综合写作占4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内容为公文处理与写作。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由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和举止仪表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个职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咨询电话:15715472317。

  技术咨询电话:2167148。

  附: 2013年市中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人员计划.xls

  附:2013年济宁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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