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4 17:29:15 文章来源:济宁市中区政府门户网
2013年济宁市中区公开招聘医疗人员简章(2)
应聘人员现场认定后,在8月7日-9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应聘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2、报名结束后,各职位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计划除外)。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政方针、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卫生法规及计算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个职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咨询电话:报名咨询电话:15715472317。
技术咨询电话:2167148。
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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