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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临邑县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简章(2)

2013-07-25 12:01:26 文章来源: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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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临邑县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简章(2)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统一组织。

  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卫生技术类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

  面试人员须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开始发放《面试通知书》之前,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开始发放后不再递补。

  (三)总成绩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取百分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并张榜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照招考简章的要求,对进入范围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生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单位介绍信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资证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病史、作弊及请他人顶替、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本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处理。

  开始发放《体检通知书》之前,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开始发放后,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考生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要将该生有关情况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计入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合并岗位的聘用人员,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由聘用人员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涉及的具体招聘单位。

  下派锻炼岗位的聘用人员,锻炼期5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县直事业单位的需求,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

  七、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条件,严格招聘程序,严肃组织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按照临人发〔2007〕30号文件规定处理。为了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工作实行“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34-8106117。

  附:临邑县2013年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计划表 点击下载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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