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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公告(3)

2013-07-30 11:26:27 文章来源:淄博高新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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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护理岗位考察护理知识、急救知识(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不指定教材,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名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它专业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公示。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教师岗位: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讲课的形式,时间不超过15分钟,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小学、幼儿园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讲课课题。

  (2)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外还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

  2、医护人员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

  3、面试费每人70元(面试前收取)。

  (五)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中小学教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与录取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组织人事部研究,并报高新区工委领导审定后,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示。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考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 0533—3581545

  附件:1、2013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计划表

        2、2013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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