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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牟平区招聘讲解员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2)

2013-07-30 17:23:14 文章来源:牟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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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牟平区招聘讲解员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2)

  (二)资格审查地点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会议室(烟台市牟平区南华街699号,牟平长途汽车站南行1000米、牟平公交公司南行600米路东,乘602、608路公交车劳动服务公司站下车)。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进入讲解员岗位第二轮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都必须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本人不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视为放弃资格。

  3、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必须按《招聘简章》规定,提交真实、完整的证明和有关材料。具体要求请上网查阅《招聘简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有关材料提供不完整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①、提交相关材料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手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报到证、劳动合同等,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按《招聘简章》规定提供。

  ②、《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要填写完整,学习、工作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

  ③、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可在第二轮面试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证明材料送到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讲解员第二轮面试通知书。

  6、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后,如需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应聘人员联络,请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4281095

  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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