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和确定人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考试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周六)下午2:00-5:00。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公布。
面试和考核由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经考试考核确定招募初选名单,并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要严格执行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确保体检质量。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9月初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
四、培训上岗
各市组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培训结束后,于9月中旬全部上岗。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五、政策支持
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参照《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和201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均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index.html)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sdgxjy.com/)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解释由省“三支一扶”主管部门负责。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3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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