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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齐河县幼儿教师拟聘用人员高分先选工作单位的通知

2013-08-06 14:17:41 文章来源:山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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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齐河县幼儿教师拟聘用人员高分先选工作单位的通知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根据2013年齐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职位规定的具体聘用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8月7日上午7:30

  二、地点

  齐河县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楼二楼多媒体教室)

  三、参加人员

  1、2013年齐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进入拟聘用范围的人员。

  2、工作人员及纪检监察人员。

  四、实施原则

  1、高分先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2、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高分先选”原则,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再依次挑选报考职位中所涉及到的具体聘用单位。

  3、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职位选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职位一经确认,立即生效,不允许更改。

  五、实施程序

  1、考生报到前,要认真查看《2013年齐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所报职位涉及的具体单位,预先选好具体单位。

  2、考生报到后,要根据工作人员的指令排好队伍。

  3、考生本人确定所选单位后,要在《2013年齐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拟聘用人员选择单位登记表》上进行签名确认。

  4、工作人员及纪检监督人员在登记表上相应栏目进行签名备案。

  六、相关要求

  1、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考生无故迟到或缺席,视作自动放弃职位选择权,最后剩余职位即为该考生职位。

  3、选择职位开始后,每一位考生选择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分钟。

  4、考生选择职位涉及具体工作单位时,应注意简章中规定的回避政策,不允许选择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单位。否则,一经查实,选择结果无效。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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