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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枣庄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13-08-13 16:10:10 文章来源:山亭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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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枣庄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按照《2013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审查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三、审查地点:山亭区教育局东二楼会议室

  1、A-综合类:联系电话 0632-8823879 8823504。

  2、B-教育类:联系电话 0632-8811791

  3、C-卫生类:联系电话 0632-8829885

  四、有关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卫生执业资格证、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并及时关注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山亭教育信息网、山亭区卫生局网站上的最新通知。

  附件1:2013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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