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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2)

2013-08-19 10:54:06 文章来源:安丘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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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2)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发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只参加面试,不参加笔试。

  (一)笔试

  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卫生类岗位为卫生基础知识(包括生理、病理、药理、人体解剖等)。

  非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写作等。

  笔试时间为9月7日,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个别紧缺岗位达不到录用计划比例的,由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研究调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通用性试题,时间为10分钟(思考5分钟,回答5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确定初录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录用,同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博士研究生初录人员,按面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初录人员最低面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

  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人员,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单位。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安置到相关单位。工作单位确定后,由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址:安丘政府网(http://www.anqiu.gov.cn)

  咨询电话: 0536-4396133

  附件:1、2013年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3年安丘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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