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9 17:21:15 文章来源:博兴县人事人才网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比例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 9:00—11:00。
化工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教育学类考理科综合试卷。
文学类、艺术类、农学类考文科综合试卷。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http://www.sdbxrc.com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以及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前张贴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件2:《2013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 州 市 技 师 学 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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