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1 11:20:06 文章来源:崂山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崂山区中韩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社区举办、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幼儿教师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六)学历、专业、户籍、年龄要求
1.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学校、艺术学校中专学历,青岛市常住户口。
2.全日制大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专科学历,青岛市常住户口。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户口不限。
以上三类应聘人员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任。
(八)在读大中专学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201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7号(青岛市汽车东站南约200米),中韩街道办事处220房间。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崂山区中韩街道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二代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及毕业学校证明。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4. 报名结束后,若招聘计划数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生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为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3年8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中韩街道办事处220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1.统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知识和应用,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于2013年8月29日下午(2:00—5:00)至30日上午(9:00—11:30)到中韩街道办事处220房间领取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