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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08-21 11:55:08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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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现场报名地点:济南市舜耕路56号科研综合楼1205房间,邮编:250002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证书、外语考试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的流程为: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向人事处提供个人学术资料(原件)以供面试专家进行查阅,面试开始后进行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面试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核体检领导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涛

  联系电话:0531—82704527

  山东社会科学院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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