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3 09:22:51 文章来源:定陶教育信息网
根据2012年县政府与清华园学校签订的《投资办学协议》,三年内县政府为清华园学校配备200名在编教师,并成立定陶县润丰学校,暂定为股级事业单位,选配教师编制列入定陶县润丰学校,工资发放渠道不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计划2013年从城区中、小学校中选配35名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教师总数为35名。
1、普通高中教师10名。
2、初中教师15名。
3、小学教师10名。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是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在编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是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在编教师。
2、报考人员工作关系须在城区中、小学校(包括定陶一中、定陶二中、职教中心、实验中学、滨河街道办事处中学、实验小学和定陶镇中心学校城区内小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定陶县教育局政工股。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四、考试和考核
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学科的岗位数,通过笔试的方式经考核合格择优录取。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最后确定的选配人员,按照县政府与清华园学校签订的《投资办学协议》,签订聘用合同,所选调教师保留公办教师编制,合同期间工资发放渠道不变,在调资、晋级、职称评审、考核、评模等各个方面享受公办教师待遇。
定陶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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