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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潍坊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3-08-27 17:43:39 文章来源:高密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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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潍坊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高密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197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高密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密籍或已到高密市报到的国家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2、高密市委托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培养本科学历毕业生。

  3、在高密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只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定向岗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在高密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体操教练岗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获得国家一级以上体操(蹦床)运动员称号,在省级运动队从事体操(蹦床)专业训练5年以上(省级运动队证明)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的高密籍优秀运动员。

  6、公安类岗位须在体检考核前进行体能测评。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未达标的,取消录取资格。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三)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高密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5)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职位选择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8:30— 9月2日17:00

  报名网站:“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mhrs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考人员按《高密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对应报考。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网上初审: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随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2)现场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高密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服务基层工作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服务基层工作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市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1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应于8月30日8:30—9月 3 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笔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于9月12日8:30—9月13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面试费7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高密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妥善保存,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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