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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3-09-06 14:29:57 文章来源:薛城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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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综合类和城管类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说课内容为目前我区学校使用教材)或才艺展示(幼师)。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考生宣布。

  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薛城人事人才网公告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通过薛城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薛城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区纪委(监察局)指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现场报名地点:薛城人才市场人才服务大厅(永福南路永福大桥北30米,报名电话:0632—4480659)

  报名咨询电话:0632—4480659、4436011(综合类、城管类)

  0632—4412518(教育类)

  0632—4412602(广电类)

  监督电话:0632—4440915

  附件一:2013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二:薛城区广播电视台招聘简章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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