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5 10:37:38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山东省旅游项目策划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专家现场打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人员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我局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即为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省旅游项目策划中心 徐阜美
联系电话:0531-82676111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3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旅游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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