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5 14:18:27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派人通过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省直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办公楼213室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61206 电话:0536-8781805
乘车路线:乘18路、81路、58路到交通职业学院站下车。
联系人:商老师 王老师
E-mail: ljzyrs@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