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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09-25 14:29:54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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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单位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7楼708房间,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综合管理部

  邮编:250013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电话:0531-8856234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商业集团所属医药工业设计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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