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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南区建筑工务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2)

2013-09-26 15:20:24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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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南区建筑工务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2)

  考核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662969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 (工作日)

  监督电话:0532-85830507(工作日)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附件:

  1、2013年青岛市市南区建筑工务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计划表

  2、2013年青岛市市南区建筑工务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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