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3年蓬莱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

2013年蓬莱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

2013-10-09 11:32:57 文章来源: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蓬莱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本人务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到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调配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关资格证书等)。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类别,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镇街卫生院岗位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用人员具体情况,统一提出分配意见,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plrsj.cn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蓬莱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咨询电话:0535—5643526

  监督电话:0535—5613678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2013年度蓬莱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图书

更多>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