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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日照市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告(2)

2013-10-12 09:50:46 文章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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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日照市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告(2)

  三、政策支持

  (一)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在岗期间与当地其他“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相同标准的工作生活补贴,并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与当年其他“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同等优惠政策。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管理和考核由所在社区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县(市、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岗位补贴,办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户籍转移等有关手续,部署年度考核并备案、上报考核结果。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如协议签订、协议解除、组织关系管理等一并按照现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执行。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工作经费等与其他“三支一扶”项目经费渠道相同。

  (二)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最长期限为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通过积极求职实现长期稳定就业,从事公益性岗位时间在重新就业后计算为工龄。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所需费用可从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所在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拟招募人员签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协议书》,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实施上岗前培训,并与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在岗期间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试用期3个月,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从事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资格。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期满后自主择业。

  今年是全省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和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计划的第一年,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和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重要意义,将此作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一项重要措施,会同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以及最终录用情况请各区县于10月20日前报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附件1:日照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岗位汇总表

  附件2:日照市2013年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报名登记表

  联 系 人:单修永 贾纯忠

  联系电话:0633-8866212

  电子邮箱:rzbysjyk@163.com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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