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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10-12 14:03:58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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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和教育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学院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如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学校职工同等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532)87690030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商务厅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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