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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10-25 16:36:16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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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在职人员应聘,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3)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报名结束后,报名合格人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必须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基本情况。根据考生所学专业选定教材和内容,并准备讲授时间为45分钟的教案7份,试讲考评组从教案中任意指定内容试讲15分钟,再根据招聘岗位提出一个问题,请考生作答,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和答辩各占80%和20%。对面试人员采用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函调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学校职工同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毕老师

  联系电话:0631-5712925

  邮 箱: yxy2926@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sddfvc.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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