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8 10:35:48 文章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寿光市招募困难毕业生参加社区公益岗位简章
按照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3〕109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募困难毕业生充实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原则,优先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寿光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满足下列三类条件之一:
1、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证明等其中一种;
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3、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的是社区管理岗位,我市计划招募97人。服务内容包括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的社区管理工作,专职负责在社区承办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新农合、低保、社会救助等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