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6 11:14:53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山东省纪委所属电化教育中心招聘简章(2)
①笔试
笔试考一科,主要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13年11月16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1月14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②资格复审
2013年11月20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11月21日9:00—16:0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组织关系证明信;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刻录播出作品的光盘及相应单位出具的证明;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有本人签名的《省纪委、省监察厅电化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③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业务工作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初步定为2013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后,依次等额组织考核。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组成考核组,实地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审核。
6、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纪检监察网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纪委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省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秉公、李 民
联系电话:0531—82027137,8207952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察厅
2013年10月31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