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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11-06 15:18:30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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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及时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以及笔试时间、地点。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中级岗位

  1、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邮箱,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原则上是省级医院,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相关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180036(传真)

  邮 箱:shanshi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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