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雇员制人员简章(2

201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雇员制人员简章(2)

2013-11-06 17:02:25 文章来源: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雇员制人员简章(2)

  测试项目:男性测试1500米和引体向上(女性测试800米和仰卧起坐),两项各占50%合成应试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公安分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计分标准,由公安分局按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报考职位1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职位2、3的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能参加面试的需提前1天告知组织方,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全部考生的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予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照要求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等。

  面试结束后,按拟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考察体检资格。报考职位1考试总成绩相同且人员多于招聘名额时分别按笔试成绩、中共党员、学历顺序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职位2、3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且人员多于招聘名额时,分别按中共党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学历高低、专业特长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职位1的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报考职位2、3的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申请者负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聘用

  1、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名单将在高新区网站公示,并分别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备案。

  2、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月工资2000元以上(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根据工作情况每年递增。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佣合同。

  3、聘用后,由党群工作部为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单位,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联系电话:0543-3160106;0543-5087286(职位1);0543-3309916(职位2、3)

  附件:

  1、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区直雇员制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中共滨州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滨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滨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13年10月30日

图书

更多>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