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8 14:09:01 文章来源:昌邑市人事人才网
2013年昌邑市第二批社区公益性岗位招募简章
按照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3】109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高校毕业生招募第二批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将招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原则,优先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有昌邑市户籍或昌邑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一)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证明的毕业生;
(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具体查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情况、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三)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的是社区管理岗位,服务岗位为全市十个镇(街、区)的所辖社区,全市计划招募71人。服务内容包括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的社区管理工作,专职负责在社区承办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新农合、低保、社会救助等相关事务。
四、招募办法及程序
1、对已报名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
2、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第二轮次优先招募。
3、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若第一轮、第二轮招募人数仍达不到需求人数,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第三轮次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