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1 09:59:03 文章来源: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幼儿教师应具备基本技能,包括:美术、音乐、舞蹈和讲故事四个方面(各占面试成绩的25%)。进入面试人员,仍需提交准考证、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报名时一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l: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教育部《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受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对无故放弃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的人员,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简章由鄄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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