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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简章(2)

2013-11-19 13:15:16 文章来源: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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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简章(2)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A类岗位进行面试(A06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B类岗位进行面试(B01-B03岗位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按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C类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C07岗位进行笔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4: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本次招聘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和试讲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面试、体检考核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实际需要,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2388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0543-316228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3162890

  0543-3162948

  附件:

  1. 2013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 .xls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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