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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日照东港区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11-26 11:24:03 文章来源: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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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日照东港区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考务费4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生请于12月6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社区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张榜公布。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由区社区管理局和所在街道管理,实行聘用制,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按《东港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实施办法》执行,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1410元,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城市社区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港区社区建设管理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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