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6 13:56:42 文章来源: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2013年平度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3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形象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计划表》);
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01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9:00—12月2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邮箱:pdjy88366079@163.com。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d12333.gov.cn)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13年平度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需附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经允许重复报名不同职位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栏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C1李四370283198904260456。
4、资格初审:平度市人社局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合格信息;对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报名人数公示:报名期间,每天下午5:00前,对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
6、报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7、现场缴费:收到审核合格反馈信息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1日8:30至12月3日16:00前,本人(也可以由他人代替)到平度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人民路81号)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拟享受减免政策的人员,缴费时需出具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
8、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应聘人员,方可发给笔试准考证。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2月6日(9:00-11:30,13:30-16:00),到平度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人民路8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笔试人员不再退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幼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法规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