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3 09:13:02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报名查询
应聘人员于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12月17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岗位于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10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在面试前3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1”、“教师4” 、“教师6”、“教师7”四个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其中试讲占70%,答辩占30%;“教师2”、“教师3” 、“教师5”三个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试讲、答辩和技能考核三部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20%,技能考核占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概括分析、技能操作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侧重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8338208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西外环路6789号
邮政编码:26105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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