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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

2013-12-03 09:58:59 文章来源: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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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核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面试、体检等其他相关费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全权委托有资质的高等院校代理。

  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限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其中卫生法律法规10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90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诊断学、药理学、医学伦理学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区直医院按招聘单位、招聘专业分别划线,乡镇卫生院含区精神病医院按招聘专业分别划线;定向招聘人员按定向招聘计划分别单独划线,报考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享受单独划线等招聘政策)。紧缺专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现场确认地点(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公布,公布时间在笔试结束时告知考生。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

  面试题目委托有资质的专家命制,评委由外地有资质的专家组成。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顺序按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主要从专业知识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 分掌握, 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公示,同时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体检应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主要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对象须将相关材料交至指定地点进行验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思想品质较差、档案证件材料不合格、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参与邪教组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因弃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乡镇卫生院含区精神病医院,根据招聘计划,分别按各招聘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单位,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顺序),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编制。

  八、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培训者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逾期无故不参加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加强监督

  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将通过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应聘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牡丹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其他

  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05306208991

  05303966052

  05303966087

  监督电话(工作日):05305928656

  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www.hzrsks.gov.cn/

  牡丹区政府网址:www.mudan.gov.cn

  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日

  附件:招聘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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