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测试内容包括100米、800米、仰卧起坐3个项目,参考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项考试成绩,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以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4、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安民警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成绩、政治面貌、学历、县级以上奖励等依次优先。
5、政审。参照《录用公安民警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最终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录取。对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梁山县劳动就业办公室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7、聘用。被录用人员持有关手续到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到后,统一培训,上岗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根据本人的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被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限内如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将聘用人员退回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条款和规定予以解除合同。
8、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每月保障1700元左右(含三险一金),实领工资950元左右,由县财政局从乡镇按各自招聘数量划拔(交付)到梁山县保安公司,统一核发。
四、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梁山县人力资源市场(梁山县法院东100米路北)
2、准考证领取时间:凭本人身份证,遵照电话或短信领取。
地点:梁山县人力资源市场 。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或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4、考试成绩公布地点:梁山县人力资源市场。
本简章由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529296 监督举报电话:7529033
201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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