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1 09:16:20 文章来源:济南高新区网站
2013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济南高新区实际,现将2013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12月17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9:00-12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人事考试网(www.jnrsks.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单位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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